本报安卡拉电土耳其宪法法院院长塞泽尔1月16日下午宣布,由于繁荣党的某些言行违背了土耳其共和国宪法,宪法法院的11名成员以9票对2票通过了关于取缔繁荣党的判决。宪法法院同时决定,取消繁荣党主席内吉梅廷·埃尔巴坎等6名繁荣党领导成员的土耳其大国民议会议员资格。
土耳其共和国最高检查官乌拉尔·萨瓦什以“繁荣党已成为反对世俗行动的中心”为由,要求取缔该党,并于去年5月21日向土耳其宪法法院提出起诉。宪法法院经过近8个月反复审议,并多次听取了繁荣党的口头和书面辩护后认为,繁荣党在执政前后,特别是执政期间的许多言行违背了宪法,其党内的某些伊斯兰极端分子攻击共和国世俗体制,成立非法武装,有把土拖入内战的危险。
根据土耳其宪法有关规定,被取缔政党的主要领导人5年内不得成立和参加新的政党。